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届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参照《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川教函〔2020〕622号)、《四川轻化工大学“优秀毕业生”评定办法》(川轻化〔2020〕1号)、《四川轻化工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定办法》(川轻化〔2023〕54号)有关规定以及《四川轻化工大学关于开展2026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川轻化学〔2025〕3号)有关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评审,拟推荐赵露等16名同学为四川省优秀毕业生,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到第四实验楼818、819办公室如实反映情况或实名电话0813-5505911,逾期不再受理。

四川轻化工大学人文学院
2025年1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