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学院关于2024-2025学年本科生学费减免的通知

发布者:rwAdmin发布时间:2025-04-10浏览次数:13

辅导员、各班级     

根据《四川轻化工大学学生学费减免办法》,现开展人文学院2024-2025学年本科生学费减免工作。

一、减免条件

申请学费减免的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属于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三)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无挂科记录。综合素质测评分在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中的排名应名列前茅。

(四)同一学年内,已经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不再享有学费减免。

二、减免指标

全院学费减免名额为8人,减免金额为每生2000元。

学费减免指标分配着重倾向2024年全国资助系统中的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户),残疾学生、低保户、孤儿家庭等贫困学生中未享受当年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学生优先考虑。

三、材料提交

(一)本人手写申请书一份和家庭经济困难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四川轻化工大学学费减免申请表》(见附件1,打印并规范如实填写);

(三)《学费减免名单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档即可);

(四)申请人在读期间成绩单(成绩单需经过学院学术办审核盖章);

(五)综合素质加分汇总表及证明材料。

注:申请者须如实上报申报材料,若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并全院通报批评。

四、评审程序

(一)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填写《四川轻化工大学学费减免申请表》(附件1)、《学费减免名单汇总表》(附件2)后,同在读期间成绩单及综合素质测评汇总表等相关材料于20254月16日下午5:00前一并交至第四实验楼818郭佩妮老师处

(二)材料收齐后,各年级辅导员老师认真审核学生申请材料及内容是否符合相关条件,并进行确认。

(三)学院进行民主评议和审核,最终确定本学年学费减免学生的名单。

(四)对最终确定名单进行不少于三个工作日的公示。

 

附件1:四川轻化工大学学费减免申请表

附件2:学费减免名单汇总表(加金额)

附件3:个人综合素质加分汇总表

 2024-2025学年学费减免 附件.rar

 

 

                             四川轻化工大学人文学院

                                2025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