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川教函〔2020〕622号)、《四川轻化工大学“优秀毕业生”评定办法》(川轻化〔2020〕1 号)以及《四川轻化工大学关于开展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川轻化学〔2023〕3号]有关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评审,评选出人文学院2022届四川省优秀毕业生13名,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0日至11月1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到第四实验楼819办公室如实反映,逾期不再受理。
人文学院学工办
2023年10月30日
编辑:XG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