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毕业班级:
根据《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 (川教函〔2020〕622号)、《四川轻化工大学“优秀毕业生”评定办法》(川轻化〔2020〕1号)有关规定,现将2024届本科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四川省优秀毕业生
(一)评选条件
1.始终坚持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共产党员(含预备党员)须注册并提供“学习强国”学习情况记录,共青团员须提供每次“青年大学习”的学习完成情况记录。
2.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志存高远、脚踏实地,不畏艰难险阻,勇担时代使命。
3.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表现优秀,曾获校级及以上表彰或表扬。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记录。
4.学习勤奋,学业优秀,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15%,未出现不合格课程情况。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身心健康,积极向上,崇尚美德,乐于奉献。
6.原则上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
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城乡基层和重点领域等就业的毕业生,以及获得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对在思想品行方面有突出表现或做出突出贡献,获得公认和好评的毕业生,可直接推荐评选。
(二)评选名额
四川省优秀毕业生:13名
(三)评选认定程序
1.班级推荐。班级在本人申请、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对照申请条件确定向年级推荐的人选对象。
2.年级推荐。年级在辅导员老师的组织下,对各班级报送的推荐人选逐一审核,并广泛征求意见,综合考察,确定向学院推荐的人选名单。
(四)工作要求
各毕业班级要严格把握评选条件和标准,在规定比例内推荐省优毕业生,宁缺勿滥。要广泛听取意见,规范推荐评选程序,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推荐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对于无法按期毕业学生不予推荐。
(五)材料报送
各毕业班级在辅导员老师的组织下,将推荐评选的省优毕业生信息填入附件2《四川省普通高校2024届优秀毕业生推荐汇总表》,附件3《四川省普通高校2024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由被推荐评选人本人按照附件4填表说明要求填写。
附件2(电子档)、附件3(纸质档、一式两份)由年级辅导员助理汇总后,于2023年10月23日17:00前报送至第四实验楼819办公室李思军老师处。
二、四川轻化工大学优秀毕业生
(一)评选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维护社会安定团结;作风正派,品行优良,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纪律,思想积极要求进步,崇尚科学,自觉抵制邪教,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在校期间无违纪行为,未受过作何处分。
共产党员(含预备党员)须注册并提供“学习强国”学习情况记录,共青团员须提供“青年大学习”的学习完成情况记录。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秀。学生在校期间须获得校级荣誉称号和优秀学生奖学金一次以上,或省级荣誉称号一次以上。获奖次数多者优先;各科成绩优良;实习期间表现良好,实习成绩优秀。
3.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身体健康,体育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
4.树立祖国利益高于一切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听从祖国召唤,愿意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奉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二)评选名额
四川轻化工大学优秀毕业生:89名
(三)评选认定程序
1.班级推荐。班级在本人申请、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对照申请条件确定向年级推荐的人选对象。
2.年级推荐。年级在辅导员老师的组织下,对各班级报送的推荐人选逐一审核,并广泛征求意见,综合考察,确定向学院推荐的人选名单。
(四)工作要求
各毕业班级要严格把握评选条件和标准,在规定比例内推荐校优毕业生,宁缺勿滥。要广泛听取意见,规范推荐评选程序,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推荐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对于无法按期毕业学生不予推荐。
(五)材料报送
各毕业班级在辅导员老师的组织下,将推荐评选的校级优秀毕业生信息填入附件5《四川轻化工大学2024届优秀毕业生推荐汇总表》,附件6《四川轻化工大学2024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由被推荐评选人本人按照要求填写。
附件5(电子档)、附件6(纸质档、一式两份)由年级辅导员助理汇总后,于2023年11月1日17:00前报送至第四实验楼819办公室李思军老师处。
人文学院
2023年10月9日
编辑:XG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