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轻化工大学本专科学生表彰奖励办法》(川轻化[2020]1号)文件规定,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经各班级推荐、辅导员审核、学院评审,现将人文学院2021-2022学年“三优一好”评审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三天。如有异议,请至第四实验楼人文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
人文学院2021—2022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活动积极分子”评定结果公示名单.pdf
人文学院2021—2022学年“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评定结果公示名单.pdf
人文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9月27日
编辑: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