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各专业:
根据学校通知要求,现将学院2021-2022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表彰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综合素质较高的学生。
二、奖学金的类别与标准
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1000元。
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600元。
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300元。
三、评选条件和程序严格按照《四川轻化工大学本专科学生表彰奖励办法》(川轻化[2020]1号)第五章有关规定执行。
四、各年级各专业须在9月22日12:00前将班级所有申报材料交学习部统一汇总至第四实验楼818办公室杨鑫雨老师处。报送的材料包括:①个人综合素质加分汇总表、综合素质证明材料、青年大学习和学习强国学习证明材料等;
②附件2汇总表电子档一份(命名格式:年级+专业,例如:2019级汉文);③附件3登记表电子档和纸质档各一份(登记表电子档命名格式:年级专业班级+姓名,例如:2019级汉文1班+张三),电子档收齐后各年级以专业为单位打压缩包发送至QQ邮箱:404865584@qq.com,纸质档也以专业为单位提交至院团委学生会学习部汇总。
五、特别提醒
1.评奖名额(附件1)已分到各年级各专业,由各年级各专业负责对本专业申请材料、综合素质证明材料的审核,组织初评;奖学金指标分配的基数根据学术办提供的学生人数核定得出。
2.2021级转专业学生回原班级参评优秀学生奖学金。
3.本学年专升本入学学生不纳入本次评定范围。本次评定范围为:2019级本科、2020级本科、2021级本科学生。
4.各专业参评学生学业成绩需排名前50%以内,且无补考或重修。参评一等奖学金同学的学业成绩排名需在专业前15%,参评二等奖学金的学业成绩排名需在专业前30%,参评三等奖学金的学业成绩需在前50%。综合成绩统一按“成绩×60%+综合素质×40%”[公式可参考(绩点+5)*10*60%+综合素质*40%]比例进行排名。综合素质评分依据《人文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修订)》进行。
5.“青年大学习”学习率百分之百,中共(预备)党员“学习强国”每天学习积分25分以上,有学费、住宿费、重补修费等各类费用未完清者不参与评选(贷款学生除外)。参评学生需提交本条款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6.各年级各专业需将参评同学的所有材料(含附件5评优评奖个人综合素质加分汇总表以及综合素质证明材料、支撑材料等)交回院团委学生会学习部进行核查、存档。
7.2021-2022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的经费统一由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放给获奖同学,请获评同学务必准确填写并确保自己绑定计财系统的农业银行卡卡号正确无误。
附:
附件1:人文学院2021-2022学年奖学金名额分配表.xlsx
附件2: 四川轻化工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汇总表(电子档填写好以后打印).xls
附件3: 四川轻化工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登记表(电子档填写好以后打印成一页).doc
人文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9月14日
编辑: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