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1学年人文学院“天华”奖学金评选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12-09浏览次数:309

人文学院各班级:

充分挖掘同学中的先进典型,发挥榜样导向作用,鼓励广大学生全面健康发展,激励青年大学生艰苦奋斗、立志成人成才。人文学院特设立“天华”奖学金用于奖励本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中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品学兼优、优势突出的学生

“天华”奖学金设“学习之星”“团学之星”“创业之星”三类,每学年评审一次如学生在评选中提供虚假材料或经核实有偏离道德或违法乱纪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现将评选天华学习之星团学之星创业之星奖学金评选具体通知如下 

一、学习之星

(一)评选指标

6奖金2000元/人

申请学生在申请的上一学年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学习成绩名次在全年级前15%;

2.英语四级大于等于425分;

3.获得学生奖学金至少一次二等奖奖学金及以上;

4.普通话等级测试为二级乙等及以上;

5.政治面貌为共青团员或以上;

6.志愿服务时长为20小时及以上;青年大学习”95%学习率;(均满足)

7.在创新创业比赛中获得院级立项或获奖(负责人或成员);

8.到梦空间学时大于等于15学时(若在校期间已超过32学时,则不作要求)。

申请者满足以上条件后将以综合素质得分(为申请前一学年的综测分数)《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修订)》来评选。

二、团学之星

 评选人数及奖金

4奖金2000元/人

(二) 申请学生在申请的上一学年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担任学生干部(任职满一年),积极工作,表现优异;

2.有至少一次“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等个人荣誉;

3.无挂科等不良记录;

4.英语四级大于等于425分;

5.面貌为共青团员或以上;

6.志愿四川服务时长为20小时及以上;青年大学习”95%学习率。(均满足)

7.在创新创业比赛中获得院级立项或获奖(负责人或成员);

8.到梦空间学时大于等于15学时(若在校期间已超过32学时,则不作要求)。

申请者满足以上条件后将以综合素质得分(为申请前一学年的综测分数)《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修订)》来评选。

三、创业之星

(一)评选指标

4名,奖金1000元/人。

(二)申请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学习成绩平均学分绩点≧2.3;

2.参加SYB培训并顺利结业;

3.作为法人代表注册公司;

4.公司有一定数量的员工或股东;

5.公司有一定的营业额

6.青年大学习”80%学习率;

7.在创新创业比赛中获得院级立项或获奖(负责人或成员);

8.到梦空间学时大于等于15学时(若在校期间已超过32学时,则不作要求)。

申请者满足以上条件后将以综合素质得分(为申请前一学年的综测分数)《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修订)》来评选。

四、申报时间和程序

申报时间

12月9日—12月12日

(二)申请材料

1.提交申报表(可登陆四川轻化工大学人文学院网站下载申报表);每人每年度只能申请一项参评。

2.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和原件,提供公司营业流水账目;

(三)申请流程

1.个人申请提交给学习部统一交学院817办公室李思军处。

2.学院组成评审组,对材料进行审核。

3.学院对确定人选审核后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评审原则

公平、公开、公正

坚持标准、认真考核、宁缺毋滥

六、表彰方式

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七、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该办法由人文学院负责解释。

四川轻化工大学人文学院

202112月9日

 

附件:

1. 人文学院2021-2021学年天华奖学金学习之星申请表

2. 人文学院2021-2021学年天华奖学金团学之星申请表

3. 人文学院2021-2021学年天华奖学金创业之星申请表

4. 天华奖学金综合素质加分汇总表

5. 人文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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