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秋冬季学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10-25浏览次数:459

各班级,全体学生:

为切实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防止疫情传播扩散,牢牢守住疫情防控安全底线,毫不放松抓实秋冬季学生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四川省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秋冬季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请各辅导员、各班级、全体学生务必认真贯彻执行,确保落地落实。

一、疫情防控工作总体要求

目前国内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复杂,学校面临本土病例散发与境外疫情输入风险、新冠肺炎疫情与秋冬季校园常见传染病叠加流行风险、疫情防控与疫情次生危害风险,校园疫情防控面临巨大压力。全体师生在思想上行动上绝不能有丝毫侥幸和松懈,必须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必须认清疫情形势、抓住防控重点、持续查堵漏洞、及时补齐短板、提升应对能力,毫不放松、科学有效抓好秋冬季校园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坚决守牢校园疫情防线和安全底线。

二、疫情防控工作具体要求

各班级、全体学生要严格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联合印发的防控技术方案要求以及学校“七案七制三流程”相关要求,配合做好重点人员排查管控,切实加强联防联控。

(一)及时做好重点人员排查,严格落实重点人员管控措施。

     各班级班长是本班疫情防控重点人员排查工作负责人,团支部书记、治保委员、生活委员应密切配合班长落实学院发出的各项重点排查工作,做到通知到位、排查准确、上报及时。

      对于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已经集中隔离的学生,学院纳入统一管理,各班级应配合学院做好相应的保障工作。

(二)持续落实学生体温检测、晨(午、晚)检和因病缺课(勤)病因追查与登记等制度措施。

在校学生坚持“非必要不离校”原则,离校出市必须按照请假流程向辅导员申请、家长与辅导员联系,双方均同意后方能办理请假手续离校。所有离校出市学生必须准确向辅导员老师报告行程具体信息,不得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不得出国出境。

离校出市后返校学生返校前应按要求向辅导员提交返校申请,含健康码、行程卡、返校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符合返校条件并经学院审批同意后方可返校。

全体学生应坚持做好体温检测工作,各班级在班群内建立共享文档,每名同学登记每日体温检测情况(一天内两次),做到有案可查。共享文档不可删除,保留备查。建议各班级落实基本物资,按照寝室配备水银体温计。

班级学习委员应当密切关注同学的上课出勤情况,自行建立班级上课考勤登记表;对于缺课的学生应及时上报辅导员老师;因病需要请假的学生,需向辅导员老师请假并填写《四川轻化工大学人文学院学生因病缺课(勤)病因追查与登记表》,该表由辅导员老师留存备查。

(三)做好日常防范,做好新冠肺炎及秋季常见传染疾病预防控制宣传。

全体学生参加活动时需佩戴口罩。班会、团组织生活、党支部组织生活会需间隔就坐。所有社团、学生组织在开展活动时必须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预案,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认真执行健康监测、扫码亮码、佩戴口罩、保持1米线距离等防控规定。

各班级治保委员、生活委员应尽快利用团组织生活会、班会等时间,对新冠肺炎、流感等秋季常见传染疾病进行预防、治疗进行宣传、宣讲,进一步引起同学重视,加强自行防护。所有宣讲材料各班留存备查。

各班级应在学院统一安排下,继续动员12岁以上学生完成第二剂次新冠疫苗接种,积极动员符合接种条件的学生进行疫苗加强针接种。

三、疫情防控相关事项上报要求

自10月25日起,各班级内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同学,先要求同学第一时间去医院就诊,同时将情况报辅导员老师和学院班长群中。具体安排如下:

各班级应按要求抓紧抓实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对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报告不及时的,将进行通报;对因防控不力引发疫情扩散传播的,将对相关个人依法依规、从速从严追责问责。

:四川轻化工大学人文学院学生因病缺课(勤)病因追查与登记表

人文学院    

2021年10月25日

 

编辑:院长

附件1:四川轻化工大学人文学院学生因病缺课(勤)病因追查与登记表.doc  (0.02M)[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