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1〕406号)精神以及《四川轻化工大学关于开展2021年本专科学生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现开展我院2021年本科学生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本科在校生(含2021级新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所有退役士兵学生和退役复学学生(退役士兵、退役复学学生名单见附件2)。
二、奖励、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分为三个档次,其中一档为一般困难,资助金额为2100元/人·年;二档为困难,资助金额为3300元/人·年;三档为特殊困难,资助金额为45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秋季学期按学期(5个月)发放,春季学期按月发放。
三、评选名额
我院名额数共377名(含退役学生3名),详见附件1。(退役士兵、退役复学学生国助指标包含在附件1国助总指标里)
四、评选条件
国家助学金申请人须符合19号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
1.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2.申请人须在当前学年(2021-2022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和退役复学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国家助学金,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内为“民政城乡低保学生”,下同)、特困供养学生(民政特困救助学生)、孤儿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残疾学生)以及残疾人子女等特殊困难群体全部纳入困难学生数据库,按规定享受国家助学金。
五、评审程序
国家助学金申请人提供手写申请书一份,并按要求如实填写《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2019版)》(见附件4)。班级评议小组根据分配名额及申请人家庭经济、思想品德、学习生活、遵守校纪校规等情况,评审确定拟资助名单及档次,并在本班级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再上报学院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最后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学校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厅备案。
2021年秋季学期,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采用系统申报与纸质申报(系统导出申请表格并签字盖章)并行的方式进行。评上国家助学金的同学需进行网络申报,审核流程如下:学生在线申请,班级(院系)在线审核、上报学校,学校在线审核、上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将申请表格打印、签字、盖章后上报。
六、规范报送材料
(一)填写要求
《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除“签名处”由相关人员手写签名(不得使用签名章)外,其余内容均需打印。《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的填写参照《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报要求进行(见附件5),所有表格中的“基本情况”“家庭经济情况”“在校期间获奖情况”和“申请理由”栏由学生本人填写。
(二)报送时间及材料
请各班级在10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整理好经辅导员统一报送学工办李思军老师处,材料包括:
班级民主评选会议记录,民主评选会议照片,《2021-2022学年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统计表》(附件8)、《2021-2022学年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册》(附件9)、班级助学金公示截图。
七、严肃工作纪律
国家助学金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激发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坚定报效祖国、服务社会的信念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四川省教育厅明确指出:“若因工作不力,不严格标准和程序而影响全省国家奖助学金申报、评审工作的学校,将扣减下一年度指标,并全省通报”。各班级要高度重视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评审原则,规范评审程序,严把评审标准,按时保质报送材料,确保2021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顺利完成。
人文学院学工办
2021年10月17日
附件:1.2021年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1.人文学院2021国家助学金指标分配 | ||||
序号 | 年级 | 班级 | 总人数 | 指标数 |
1 | 2021级 | 汉文20211 | 270 | 67 |
2 | 汉文20212 | |||
3 | 汉文20213 | |||
4 | 汉文20214 | |||
5 | 汉文20215 | |||
6 | 汉文20216 | |||
7 | 汉文20217 | |||
8 | 广电20211 | 78 | 19 | |
9 | 广电20212 | |||
10 | 历史20211 | 82 | 21 | |
11 | 历史20212 | |||
12 | 2020级 | 汉文20201 | 250 | 62 |
13 | 汉文20202 | |||
14 | 汉文20203 | |||
15 | 汉文20204 | |||
16 | 汉文20205 | |||
17 | 汉文20206 | |||
18 | 广电20201 | 80 | 20 | |
19 | 广电20202 | |||
20 | 历史20201 | 84 | 21 | |
21 | 历史20202 | |||
22 | 2019级 | 汉文20191 | 186 | 46 |
23 | 汉文20192 | |||
24 | 汉文20193 | |||
25 | 汉文20194 | |||
26 | 汉文20195 | |||
汉创2019 | ||||
27 | 广电20191 | 122 | 30 | |
28 | 广电20192 | |||
29 | 广电20193 | |||
30 | 历史20191 | 62 | 16 | |
31 | 历史20192 | |||
32 | 2018级 | 汉文20181 | 157 | 39 |
33 | 汉文20182 | |||
34 | 汉文20183 | |||
35 | 汉文20184 | |||
36 | 汉创2018 | |||
37 | 广电20181 | 107 | 27 | |
38 | 广电20182 | |||
39 | 广电20183 | |||
40 | 历史20181 | 35 | 9 | |
合计 | 1513 | 377 |
2.人文学院退役士兵名单信息
3.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2019版)
4.2021-2022学年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统计表
5.2021-2022学年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册
6.人文学院国家助学金评选会会议记录表(评选小组使用,双面打印)
7.人文学院国家助学金评选评议小组票决汇总表(评选小组使用)
编辑:xg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