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文科学院:
为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9月10日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进一步推动新时代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的研究,四川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中小学教师师德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研究中心”)制定了《四川中小学教师师德研究中心2019年度课题申报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见附件1),经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审定,予以公布。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以及《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指南,具体落实《四川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聚焦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和师范生师德教育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服务基础教育,突出研究的应用效能。
二、课题类别
类别包括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自筹经费课题。
三、选题要求
申报人可根据《课题指南》确定选题,也可在符合申报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自拟选题。
四、申报条件
课题负责人应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其中重点课题负责人应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课题负责人不具备以上职称条件但确有较强科研能力的,可由两名本学科正高级职称专家填写推荐意见后申报。重点课题鼓励团队申报。
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同年度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研究中心其他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可参与两项同年度课题申报。在研的研究中心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本年度课题。
五、研究期限
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算。重点课题为2-3年,一般课题和自筹经费课题为1-2年,具体以申报书填写的完成时间为准。
课题负责人可以申请提前结项。需要延期的,须经研究中心批准。
六、结项要求
课题负责人必须是结项成果的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含通讯作者)。
申请重点课题结项,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之一:(1)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2)公开出版著作1部;(3)完成不少于2万字的研究报告(报告必须以详实的调研数据为基础,并提供调研数据的原始资料)。
申请一般课题、自筹经费课题结项,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之一:(1)在普通本科院校学报或省级期刊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篇;(2)完成不少于1万字的研究报告(报告必须以详实的调研数据为基础,并提供调研数据的原始资料)。
所有结项成果必须注明“四川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中小学教师师德研究中心项目(编号:XXXXXX-XXX)”,否则不予结项。
结项具体规定,详见研究中心网站(http://www.cdnu.edu.cn/T_sdyj/index.htm)的通知公告。未按规定申请结项的,研究中心有权追溯撤销该课题。
七、材料及报送
申报人用计算机逐项如实填写《四川中小学教师师德研究中心课题申报书》(见附件2),申报书的电子版和纸质版内容必须一致。报送纸质版申报书一式3份,其中1份原件、2份复印件(A4纸打印、复印,左侧装订)。电子版申报书OA发送。接收材料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川轻化工大学社会科学与学报管理处
2019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