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发学生内在学习动力,培养专业学习兴趣,强化学术规范训练,提升学生科研能力和学术素养。切实加强学术道德和诚信教育,引导学生养成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严谨认真的治学态度。指导教师要自觉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强化学科知识传授、科研方法指导和学术规范教导,教育和引领学生恪守学术诚信,遵守学术准则。
学院开展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专项检查工作,对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零容忍。对履职不力、所指导学生的学位论文存在买卖、代写情形的指导教师,要追究其失职责任。对参与购买、代写学位论文的学生,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已获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依法予以撤销。被撤销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已注册的,应当予以注销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宣布无效。
人文学院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监督举报电话:0813-5505862,监督举报邮箱:rwxy_xwlwjb@163.com。接受社会监督。
人文学院
2018年8月31日
编辑: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