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师生:
根据国家奖助学金管理有关规定、《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4〕329号)以及《四川轻化工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与评选实施办法》《四川轻化工大学关于开展2024年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助学金的评选工作通知》《人文学院关于2024年本科学生国家助学金评选的通知》等相关文件,我院评审委员会在保证公平公正公开的情况下对我院所有申请学生的参评资格以及参评资料进行了核实和审查,最终拟推荐487名同学获得2024-2025学年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现将拟推荐人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3日-10月16日,期间若有疑议,请到第四实验楼819学生工作办公室如实反映情况,逾期不再受理。
人文学院
2024年10月13日
附件1:人文学院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拟受助学生名单公示.pdf (0.21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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