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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关于2023-2024学年本科生学费减免的通知
[人文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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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四川轻化工大学学生学费减免办法》规定,现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学费减免工作。

  一、减免条件

  申请学费减免的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属于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三)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测评分在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中的排名应名列前茅,且无挂科记录。

  (四)同一学年内,已经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不再享有学费减免。

  (五)每期按时完成青年大学习或学习强国。

  二、减免指标

  全院学费减免名额为8人,减免金额为每生2000元。

  学费减免指标分配着重倾向2023年全国资助系统中的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户),残疾学生、低保户、孤儿家庭等贫困学生中未享受当年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学生优先考虑。

  三、材料提交

  (一)本人手写申请书一份

  (二)《四川轻化工大学学费减免申请表》(见附件1,打印并规范如实填写)

  (三)《学费减免名单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档即可)

  (四)申请人在读期间成绩单(成绩单需经过学院学术办审核盖章)

  (五)学习强国或青年大学习学习记录

  注:申请者须如实上报申报材料,若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并全院通报批评。

  四、评审程序

  (一)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填写《四川轻化工大学学费减免申请表》(附件1)、《学费减免名单汇总表》(附件2)后,同在读期间成绩单等一并交至各年级辅导员助理处,各年级辅导员助理收齐后报各年级辅导员老师。

  (二)各年级辅导员老师认真审核《申请表》中的内容是否符合相关条件,经确认后,于2024年4月17日下午5:00前统一交至818郭佩妮老师处。

  (三)学院进行民主评议和审核,最终确定本学年学费减免学生的名单。

  (四)对最终确定名单进行不少于三个工作日的公示。    

                    人文学院

                   2024年4月9日

【编辑:X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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