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轻化工大学本专科学生表彰奖励办法》(川轻化[2021]144号)文件规定,经自主申报、学院评审,拟推选出4个先进班集体、5个先进团支部。现将人文学院2022-2023学年“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拟推荐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三天。如有异议,请至第四实验楼人文学院819办公室如实反映。
人文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10月11日
【编辑:XG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