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入数据...
 
人文学院关于评选2022—2023学年度优秀心理委员的通知
[人文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3年9月19日
  查看:291
  来源:

各班级、各学生团体:

根据学校《关于评选2022-2023学年度优秀心理委员的通知》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心理委员队伍建设,激发各班级心理委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更好地促进心理委员工作交流,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优秀心理委员”评选工作,现将有关评选活动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院2020级、2021级、2022级班级心理委员及学院心理工作部干部、干事。

二、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

2.参评学生应满足《四川轻化工大学本专科学生表彰奖励办法》相应条件,并在2022-2023学年正常考试(或考查课)中不得有未通过课程;

3.担任心理委员工作至少1年,已通过全国高校心理委员平台MO0C学习认证,并取得心理委员证书;

4.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类心理健康活动(含心理讲座、心理团辅、心理素质拓展活动等);

5.结合班级同学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心理健康知识方面的宣传,积极组织班级心理活动,在班级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没有出现事故;

6.善于观察和沟通,深入同学积极开展工作,熟悉班级同学基本情况,能较敏锐地觉察到周围同学的变化,并认真完成每月心理月报填写;

7.与辅导员保持积极有效沟通,认真完成辅导员布置的相关工作,配合学院做好学生心理工作;

8.“青年大学习”学习率百分之百,中共(预备)党员“学习强国”每天学习积分25分以上;

9.不允许出现重复评优现象。同一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积极分子”“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原则上只能获得一项。若发现重复评选现象,仅保留其中一项,且不再递补。

三、评选流程和安排

1.9月25日17:00前,需要申请的同学将附件1《四川轻化工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及附件2个人综合素质加分汇总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给学生会心理部统一上报学院,学院组织进行心理委员工作总结交流并择优推荐,推荐结果在学院公示三天。学院限推名额为2名。

2.获选优秀心理委员者,可申请评选全国百佳心理委员。具体评选后续另行通知。

 

 

附件:

  1:四川轻化工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2:人文学院评优评奖个人综合素质加分汇总表

 

 

人文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9月19日


附件1:附件1:四川轻化工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doc  (0.03M)[下载]
附件2:附件2:人文学院评优评奖个人综合素质加分汇总表.xlsx  (0.01M)[下载]

【编辑:XGB】


(微信扫描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