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助力教育高质量发展,国家开发银行联合招商银行、平安银行、交通银行向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资金设立“筑梦奖学金”,根据《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本专科生筑梦奖学评审工作的通知》以及四川轻化工大学《关于开展2024年本专科学生筑梦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现将我院2024年本科学生筑梦奖学金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尊重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
5.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任一学年通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入库的学生),生活简朴;
6.获得过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不含2024年秋季学期贷款学生);
7.2023-2024学年未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学习年限
本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含第2年)以上。
(三)学习成绩
学习成绩优良,原则上不挂科。
(四)评选范围
评选范围按推荐人选产生的范围(不小于一个专业或年级)确定,并应实现大二及以上学生的全覆盖。
二、奖学金标准
4000元/生·年。
三、评选名额
1名
四、评审程序
(一)学生本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同学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二)学院评审
学院根据学生申请材料,组织开展评审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评审,确定名单后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规范报送材料
1.填写要求
《筑梦奖学金申请表》填写要求详见附件2第二页申请表填写说明
2.报送材料
(1)《筑梦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纸质材料一式一份);
(2)人文学院本科学生评优评奖综合素质加分汇总表及支撑材料(电子、纸质);
3.报送时间
11月21日中午12:00前,报送到第四实验楼818郭佩妮老师处。
五、有关要求
各班级高度重视筑梦奖学金评审工作,充分认识奖学金的重要意义,强化组织领导和配合,确保按时圆满完成评审工作
四川轻化工大学人文学院
2024年11月20日
附件:
1.2024年本专科生筑梦奖学金申请表
2.人文学院本科学生评优评奖综合素质加分汇总表
附件1:附件1:筑梦奖学金申请表及填表说明.doc (0.02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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