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充分挖掘同学中的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示范作用,鼓励广大学生全面健康发展,激励青年大学生艰苦奋斗、立志成才,人文学院特设立“天华”奖学金,用于奖励本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中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品学兼优、优势突出的学生。
“天华”奖学金设“学习之星”“团学之星”“创业之星”三类,每学年评审一次,如学生在评选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或经核实有偏离道德或违法乱纪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现将评选2022-2023天华“学习之星”“团学之星”“创业之星”奖学金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习之星
(一)评选指标
5名,奖金2000元/人。
(二)申请学生在2022-2023学年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学习成绩名次全年级前15%;
2.英语四级考试大于等于425分;
3.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至少一次二等及以上;
4.普通话等级测试为二级乙等及以上;
5.政治面貌为共青团员或以上;
6.志愿服务时长为20小时及以上;
7.“青年大学习”学习率为100%;
8.在创新创业比赛中获得院级立项或获奖(负责人或成员);
9.到梦空间学时大于等于15学时(若在校期间已超过32学时,则不作要求)。
申请者满足以上申请条件后,再以综合素质测评得分(2022-2023学年)进行评选。
二、团学之星
(一)评选人数及奖金
4名,奖金2000元/人。
(二)申请学生在2022-2023学年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担任学生干部(任职满一年),积极工作,表现优异;
2.获得至少一次“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等个人荣誉;
3.无挂科、重修、补考等不良记录;
4.英语四级考试大于等于425分;
5.政治面貌为共青团员或以上;
6.志愿服务时长为20小时及以上;
7.“青年大学习”学习率为100%;
8.在创新创业比赛中获得院级立项或获奖(负责人或成员);
9.到梦空间学时大于等于15学时(若在校期间已超过32学时,则不作要求)。
申请者满足以上申请条件后,以综合素质测评得分(2022-2023学年)进行评选。
三、创业之星
(一)评选指标
3名,奖金1000元/人。
(二)申请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学习成绩平均学分绩点≧2.3;
2.参加SYB/GYB培训并顺利结业,需提供结业证书;
3.作为法人代表注册公司;
4.公司有一定数量的员工或股东;
5.公司有一定的营业额;
6.“青年大学习”学习率为100%;
7.在创新创业比赛中获得院级立项或获奖(负责人或成员);
8.到梦空间学时大于等于15学时(若在校期间已超过32学时,则不作要求)。
申请者满足以上申请条件后,以综合素质测评得分(2022-2023学年)进行评选。
四、申报时间和程序
(一)申报时间
2023年11月22日—2023年11月27日12:00
(二)申请材料
1.提交申报表;每人每年度只能申请其中一项类别参评,上一学年已获评“天华”奖学金的,不再重复参评。
2.提供所有相关材料复印件和原件,提供公司营业流水账目。
(三)申请流程
1.个人申请及证明材料提交给学院学习部收齐后,于11月27日15:00前统一交至第四实验楼818办公室郭佩妮老师处。
2.学院成立“天华”奖学金评审组,对证明材料进行审核。
3.学院对拟获奖人选审核后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评审原则
(一)公平、公开、公正
(二)坚持标准、认真审核、宁缺毋滥
六、表彰方式
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七、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该办法由人文学院负责解释。
四川轻化工大学人文学院
2023年11月22日
附件1:天华奖学金附件.rar (0.07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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