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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关于2023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贫困认定建档工作的通知
[人文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3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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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班级:

根据学校资助中心及学院学生工作安排,现将我院2023-2024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贫困认定建档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档认定范围

我院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工作流程及要求

1、学生本人提交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建档申请材料。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正反双面打印)

(2)《四川轻化工大学学生日常消费调查表》(附件2)

(3)《四川轻化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卡》(附件3)

(4)其他证明材料(最新认证的本人或家庭成员的低保证、残疾人证、建档立卡贫困户登记证等复印件)

各班级班长以班级为单位收齐后尽快交辅导员(班主任)老师初审,符合建档条件的可申请进行贫困评议与认定。

2、组建班级贫困生认定评议小组

辅导员(班主任)任组长,学生代表担任成员。学生代表由学生民主推荐产生,人数不少于15%,其成员名单应在班级内公示。申请贫困建档的学生不得作为评议小组成员,小组成员范围原则上涵盖班干部、普通同学,同时兼顾学生宿舍分布。

辅导员(班主任)老师在9月15日之前将附件4评议小组成员名单,以电子档形式发送至2215619633@qq.com;

3、班级评议小组开展评议认定

辅导员(班主任)老师组织班级评议小组对申请学生进行评议认定,并签署附件5《民主评议小组会前协议书》和填写附件6《人文学院家庭贫困评议小组评议认定会议记录》。评议时按经济困难程度排出顺序,并填写好附件7《学院2023贫困生建档汇总表》,评议小组成员本着公平、公正的态度进行评议;评议小组名单和初评结果均需向班级进行公示和认可。具体评议办法和要求见学生手册《四川轻化工大学助学工作办法》

注意:七贫人员学生须全部纳入贫困生行列并建档(如自愿放弃,需写自愿放弃说明并签字确定),特殊困难群体学生进行在校贫困建档。

4、建档认定资料及信息汇总

辅导员(班主任)老师在9月20日之前将附件7按照困难程度排序后的贫困认定建档名单,以电子档形式发送至邮箱2215619633@qq.com;纸质资料(所有申请材料及评议过程材料)以班为单位汇总整理好后,统一提交给第四实验楼819办公室李思军老师处。

三、经济困难学生档次

根据学生经济困难程度,将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为一般困难、困难和特别困难三档。

一般困难是指学生及家庭尚不能完全提供其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开支。困难是指学生及家庭仅能小部分提供其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开支。“一般困雅”和“困难”的学生应结合以下情况认定:

父母一方或双方下岗(失业)的;家庭成员中有两个以上正接受非义务教育的;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需支付大额医疗费用的;家庭因突发性变故造成人身及财产重大损失的;家庭遭遇不可抗力或自然灾害的;父母离异导致家庭收入明显下降的;其它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

特别困难是指学生及家庭完全不能提供其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开支,每月能筹集的基本生活费用在自贡市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学生。“特别困难”的学生应符合困难学生条件并有下列情况之一:

孤儿、烈士子女、优抚低保家庭子女;父母重病或单亲且来自贫困及边远地区的学生;学生家庭所在地区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性灾祸,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其它无经济来源支持正常学习的学生。

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拥有或使用高档通讯工具的;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或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的;节假日外出旅游的;在校外租房或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娱乐场所的;以前拿过国励、国助后大肆旅游、请客等高端消费的学生;有其他高消费行为或奢侈消费行为的。

四、结果公示

经学院审核通过后,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在全院范围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册上报学校。

五、线上填报

1. 确认为贫困建档的学生于2023年9月27日前登录“四川学生资助网”www.scxszz.cn完成线上申请。

2. 辅导员(班主任)于2023年9月29日下午17:00前完成资助系统中的审核并上报学院。

3. 学院于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资助系统审核并上报学校。

六、工作要求

各班应加强学生诚信教育,如实提供家庭情况,并及时告知家庭经济状况显著变化情况,以便及时做出调整,如发现弄虚作假的情况一律取消贫困生资格,并收回已获得资助。

认定程序要严格按《四川轻化工大学助学工作办法》执行;杜绝“贫困演讲”或“选贫困生”等现象发生;不能要求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对学生家庭经济情况予以证明,要强化班级民主评议在困难认定中的作用,坚决杜绝“一纸困难申请材料定困难学生身份”现象发生;大家要充分运用班级民主评议、家访等有效方法,结合学生校内消费数据等方式,精准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人文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9.10

 

附件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正反双面打印)

2.四川轻化工大学学生日常消费调查表

3.四川轻化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卡

4.班级评议小组成员名单

5.评议小组会前协议书

6.人文学院家庭贫困评议小组评议认定会议记录

7.人文学院2023年学生贫困认定汇总表


附件1:人文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附件.rar  (0.08M)[下载]

【编辑:X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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