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辅导员、各班级:
根据学校《关于2023年暑假放假及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我校2023年暑假学生放假时间为7月10日-8月30日,为做好暑假期间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扎实开展学生安全教育
各辅导员暑假前“最后一堂课”要以学生安全教育为重点,要通过主题班会、知识讲座、警示教育等各种方式加强安全教育宣传。教育学生注意防火、防盗、防传销、防诈骗、防溺水、防意外事故等,进一步提高学生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各辅导员要在放假前对学生宿舍进行安全大检查,彻底清除各类安全隐患,提醒学生离校时要关好宿舍门、窗,关闭水、电开关,清理好宿舍内部卫生。
二、做好学生离校管理工作
各辅导员根据教学计划,有序安排学生离校,暑假期间原则上不留校,鼓励学生暑假尽可能返乡。各辅导员要准确掌握学生去向信息,做好学生暑假去向登记,督促学生认真准确填写附件1相关信息;对于离校不直接返家学生,要提醒学生告知家长,确保安全。各辅导员要认真、准确填报《2023年寒暑假学生离校信息登记表》(附件1)。原则上学生按照学校开学时间返校,特殊情况一事一议。
三、严格留校学生审批管理
确因准备考研、科研、实习、集训等学校安排事项以及其他特殊事由需要假期留校的,应在放假前向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学生寒暑假留校信息登记表》(附件2)、签订《学生寒暑假留校安全责任承诺书》(附件3,需盖章后交到楼舍管理员处)、提交《学生寒暑假留校家长确认函、知情函(供参考)》(附件4,因个人原因申请留校的需提交家长确认函,因学校安排事项留校的需提交家长知情函)。
各辅导员要在留校学生中指定专人负责报告留校学生的情况,同时加强与学生家长的交流与联系,尤其与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困难、心理障碍等特殊群体学生家长的联系,及时将学生在校表现、学习情况等反馈给家长,发挥学校、家庭协同育人作用。值班领导、辅导员要深入学生寝室,了解学生情况,关心学生假期生活,要重点关注心理健康等特殊群体学生。留校学生结束留校时,要向辅导员报告,填写《2023年寒暑假学生离校信息登记表》(附件1),并向所在公寓宿管报告离校时间。原则上按照学校开学时间返校,特殊情况一事一议。
各辅导员要对留校学生申明留校纪律,必须服从学院和学生公寓的管理,严格遵守《2023年暑期学生离寝及住宿须知》(附件5)要求。要明确告知学生留校期间严禁酗酒、赌博、晚归、夜不归寝、留宿外人、打架斗殴、聚众喧哗,严禁带校外人员进入宿舍,严禁私自包车外出游玩,严禁到江河湖泊或无人管理水域(地域)游泳、漂流、攀岩、野外露营等,严防各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
四、做好暑假期间健康管理工作
各辅导员要分类细致落实留校学生健康管理,暑假期间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学生健康管理和安全管理责任。留校学生要坚持每日做好个人健康监测,若出现持续性发热、咳嗽要及时向辅导员和学院报告,并及时采取治疗措施,严防重症或危重症出现。
五、切实加强暑期值班值守
值班人员在假期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认真履行请示报告制度,遇有紧急情况,要快速反映,稳妥处置。同时,立即向上级报告,不得迟报、漏报或隐瞒不报。
六、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和日报填报工作
7月5日前,请班级将附件1、附件2汇总报辅导员一并发邮箱2215619633@qq.com,附件3、附件4纸质档交辅导员统一上报;研究生统一上报研究生部。暑假期间,各辅导员要细致掌握学生离校、返校情况,及时将更新的《学生寒暑假离校信息登记表》(附件1)、《学生寒暑假留校信息登记表》(附件2)发邮箱统一上报。
附件:1.学生寒暑假离校信息登记表
2.学生寒暑假留校信息登记表
3.学生寒暑假留校安全责任承诺书
4.学生寒暑假留校家长确认函、知情函(供参考)
5.2023年暑期学生离寝及住宿须知
人文学院学工办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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